摘要:伊春市2018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認定現場確認時間9月25日至10月10日,現場確認地點:伊春市教育局師訓科,認定時間為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23日。詳情見下文。
伊春市2018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材料
現場確認程序
1、申請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請于201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10月1日—7日除外),到伊春市教育局師訓科進行現場確認;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請到戶籍、居住證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局進行現場確認(具體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以其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2、申請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全部使用A4防靜電紙張打印或復印,沒有標注一式二份的均為一份):
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彩色輸出、正反面打印、不能有黑邊、一式二份);
⑵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類畢業(yè)生不用此項);
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⑷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⑸由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⑹《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要求二級乙等以上);
⑺《體檢表》(體檢在縣(區(qū))級以上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依照黑教師辦〔2004〕44號、教資字〔2010〕15號文件要求,《體檢表》上照片需與申請教師資格網報時所用照片為同一底版,且需在照片上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⑻戶口本或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把帶有公安部門公章和住址的戶口本首頁和申請人所在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⑼申請人與工作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戶籍在認定機構轄區(qū)內的不需此項);
⑽已經畢業(yè)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要提供學業(yè)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現場確認時要用鉛筆標好其中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能力實踐等科目成績;
⑾本人小2寸免冠照片一張(需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為同一底板,不能為白色背景,且需自行剪去照片多余的白邊),并在照片后標注姓名及身份證后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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