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代理權》是2019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民法的知識點之一,下面希賽網法考頻道為你精需要掌握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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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權,是指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為被代理人設定、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權利。代理權的本質:一種資格或法律地位。
(一)代理權的產生
1.法定代理權。產生和內容均基于法律規(guī)定。
2.委托代理權。產生于授權行為,故授權行為是代理關系的組成部分。授權之意思表示到達于代理人或相對人,即可產生代理權。授權行為屬于單獨行為。
授權委托書和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它基于委托人(被代理人)和受托人(代理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其內容是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的事務。故委托合同僅對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卻不涉及第三人。
而授權行為則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它依據授權人的單方意思就可以使代理人取得代理權。所以,授權行為是代理權產生的直接根據,其效果及于被代理人、代理人與第三人,決定著代理行為是否有效。
【例】甲公民委托律師代理民事訴訟,不僅要與律師事務所訂立委托合同,還必須向律師交付授權委托書,該委托代理才得以成立。
此外,委托代理權也可以因職務授權行為而產生。如執(zhí)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fā)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zhí)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二)代理權憑證
委托代理中,主要是委托證明、授權委托書等;法定代理中,主要是法律有關規(guī)定和戶籍等有關身份的證明;指定代理中,主要是指定單位對代理人指定的書面裁定或裁決。
(三)代理權的行使
代理人應當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行使代理權;代理人應當盡到謹慎和勤勉的職責要求;代理人原則上應當親自完成代理事務,不得擅自轉委托。
(四)濫用代理權
是指代理人違法行使代理權的情況。濫用代理權的行為違背了代理的宗旨和目的,為法律所禁止。
1.構成要件。(1)代理人擁有代理權;(2)代理人在違反法律有關代理權行使的規(guī)則、要求的情況下行使代理權;(3)已經或者可能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濫用代理權的行為
(1)自己代理。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為法律行為。須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才有效。
(2)雙方代理。代理人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為同一項法律行為。須經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才有效。
(3)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通謀而為的代理行為。該代理行為無效。
(五)代理權不行使的責任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六)代理權的消滅
1.委托代理終止事由:
(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但是,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
(3)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xù)代理。
作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的,參照適用前款規(guī)定。
2.法定代理終止事由: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典型真題】
甲公司員工唐某受公司委托從乙公司訂購一批空氣凈化機,甲公司對凈化機單價未作明確限定。唐某與乙公司私下商定將凈化機單價比正常售價提高200元,乙公司給唐某每臺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義與乙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6-03-04,單)
A.該買賣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因而無效
B.唐某的行為屬無權代理,買賣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為構成對甲公司的欺詐,買賣合同屬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D.唐某與乙公司惡意串通損害甲公司的利益,應對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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