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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可不可以轉考籍

自考 責任編輯:陳婷 2019-09-10

摘要:可以,自考轉考相關規(guī)定如下:省際轉考先辦理轉出手續(xù),再辦理轉入手續(xù),省考試院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和接收轉考電子檔案等

可以,自考轉考相關規(guī)定如下:

1、考生轉出

省際轉考先辦理轉出手續(xù),再辦理轉入手續(xù),省考試院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和接收轉考電子檔案,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籍考生離開本省繼續(xù)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本省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考生考籍所在報名的招考辦現場申請確認。轉出申請由考生本人提出,進行現場申請,并在招考辦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

二、省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按照相關規(guī)定,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全國“轉考平臺”。

三、轉入地省級考辦從全國“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四、轉入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后,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辦理轉入手續(xù)。

五、轉入手續(xù)辦理完成后,轉入地省級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本省考試院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tài)進行變更,轉考完成。

2、轉出要求

一、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xù)。

二、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停考期間和延期畢業(yè)期間,考試成績不得轉出。

三、已經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本省報名所在地招考辦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四、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yè)論文成績不得轉出。有違紀的不得轉出。

五、考生辦理轉入手續(xù)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六、考生轉出的課程與國家現行計劃不一致的,不得轉出。

七、考生只可以轉一次,確定轉出后本省將不再接待該考生在我省繼續(xù)報名參加考試,考生電子考籍檔案將封存。

3、考生轉入

一、2016年以前通過機要方式轉入我省的并且在《xx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查到轉入信息的考生,須在3月1日至11日到報名所在地招考辦填寫落籍手續(xù)。

二、在3月初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考生須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并在招考辦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簽字。

三、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我省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規(guī)定;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

四、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考試院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我省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辦畢業(yè)手續(xù)。

注意:各地轉考政策有所不同,建議致電詳詢轉入省的教育考試院或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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