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復查一般在考試成績公布30天內進行,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成績公布時間一般在每年的2月底,因此成績復查一般會在3月底前結束,需要復查成績的考生可以在時限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
一級消防工程師成績復查注意事項:
1、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參加考試但成績?yōu)槿笨嫉某?。
2、主觀題成績復查僅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
3、復查程序。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4、各省組織評閱的科目,由各省負責成績復查工作。
成績管理規(guī)定具體內容: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xù)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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