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首都師范大學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公共管理MPA 責任編輯:楊曼婷 2023-03-17

摘要:復試在考研過程中占有很大比重,考生們最好未雨綢繆,提前做好準備。以下是首都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詳細內容,希望能對各位考生有所幫助。

希賽網整理了首都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詳細內容,供各位查看參考。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各院(系)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主任)和分管副院長(副主任)為正、副組長,各招生專業(yè)負責人為組員的復試工作小組,健全完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重大問題實行集體決策,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

二、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時間

1.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為2023年3月19日至3月26日,具體安排詳見分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分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將于近期在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fā)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2.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將在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結束后、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開通前另行通知,請有調劑需求的考生屆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二)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分開進行,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復試均采取線下方式進行(考生須到我校參加筆試和面試)。在相關復試專業(yè)規(guī)定的復試時間內,校外考生可憑身份證原件入校參加復試。

(三)復試分數(shù)線

《首都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已在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考生登錄查詢。

(四)參加復試的考生范圍

所有符合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和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接到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我校不再另行發(fā)放復試通知書。

(五)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

1.我校2023年分專業(yè)擬招生計劃詳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學校和學院會根據各專業(yè)生源質量狀況,對前期制訂的分專業(yè)擬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2.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差額復試辦法,具體分專業(yè)復試比例詳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六)復試考核方式及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我校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為復試各項考核成績之和,復試各項內容、考核方式及所占比例詳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三、調劑工作辦法

(一)調劑原則

1.報考學術型專業(yè)的考生可以調入專業(yè)學位相關專業(yè),但報考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不能調入學術型專業(yè)。

2.報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調入非全日制相關專業(yè),但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調入全日制。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二)調劑基本要求

1.須符合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初試科目含有數(shù)學的專業(yè),接收調劑生初試相應科目也應為數(shù)學科目,否則不能接收。

4.單考生不得參加調劑復試。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6.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教育管理專業(yè)學位調劑生還須滿足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等要求。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三)調劑工作程序

1.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據教育部和學校調劑工作要求,制定本院(系)具體調劑工作細則和確定調劑復試、錄取名單。

2.我校將在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結束后、調劑系統(tǒng)開通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接收調劑相關專業(yè)信息,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缺額信息為準。

3.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在4月6日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填寫調劑申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確認復試和待錄取通知。

4.我校各招生院(系)會對提出調劑申請并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出復試通知,并向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

5.所有進入我校一志愿和調劑復試名單的考生均須嚴格按照各招生院(系)復試錄取方案中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6.所有調劑考生,包括外單位和本單位考生,只要復試錄取類型(學術型調專業(yè)學位或全日制調非全日制)或專業(yè)有變化,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進行調劑復試錄取,否則無效。

7.通過復試的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予以確認,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生須謹慎接受待錄取通知,一旦接受,我校將不予解鎖。通過調劑系統(tǒng)確認接收其他招生單位或其他專業(yè)“待錄取”通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調劑專業(yè)的調劑復試資格和擬錄取資格,我校將按照調劑復試錄取成績高低順次擬錄取下一位復試合格考生。

四、錄取工作辦法

(一)錄取成績計算辦法和錄取辦法

我校嚴格遵循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具體錄取成績計算辦法和錄取辦法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復試考生分階段進行復試,分別按復試及格考生錄取成績排名擇優(yōu)錄取??忌匿浫〕煽兿嗤瑫r,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的錄取成績、初試總分均相同時,按復試中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錄取要求

1.錄取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請考生參加復試時認真核實本人的學習方式。

2.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協(xié)議,擬錄取名單公布5個工作日內須將定向協(xié)議提交錄取院(系),未按時提交定向協(xié)議者不予錄取。 非全日制考生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一旦錄取數(shù)據上報,錄取類別不予調整。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資格審查和復試費繳納辦法

(一)復試時須攜帶的材料

1.本人手寫簽名的《首都師范大學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

2.初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生除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

3.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攜帶學生證(學生證須加蓋有效注冊章),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fā)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yè)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yè))原件或進修(或就讀)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或就讀)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六門或六門以上);

5.所有定向就業(yè)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2.請攜帶上述所有需要的材料按時到院系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逾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3.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各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考生須對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負責,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復試費繳納辦法

1.繳納復試費人員:

(1)所有符合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申請我校調劑并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

2.復試費標準為每人100元;

3.復試費繳納辦法:參加復試的考生通過網上繳納復試費。

網址:https://meeting.yizhifubj.com/web/main.action?meetingId=415

未繳復試費的考生不準參加復試。不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請勿繳納復試費,復試費一旦繳納,不再辦理退款手續(xù)。

六、誠信復試要求

考生要認真閱讀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首都師范大學和報考院(系)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忌氈獣裕涸诜梢?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guī)范應試相關規(guī)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新生學歷(學籍)信息、檔案材料、報考材料等,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體檢安排

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時一并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加強監(jiān)督,嚴肅紀律

我校將嚴格執(zhí)行各項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紀律,主動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待咨詢電話:010-68902658(工作日,8:00-11:30,13:30-17:00)。學校紀委接待投訴電話: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九、信息公布

我校各項復試錄取信息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統(tǒng)一公布,考生可登陸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s://grad.cnu.edu.cn/查詢。

十、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適用于我校2023年一志愿和調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考生。如有變動,以研究生院解釋和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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