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學2022年MBA復試通知

工商管理MBA 責任編輯:張雪丹 2022-02-18

摘要:考研初試結束后緊接著就要開始準備復試,2022年青海民族大學MBA復試時間是什么時候呢?希賽網考研MBA頻道為大家整理了青海民族大學2022年考研復試時間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青海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組織工作方案》及《青海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辦法》文件要求,為確保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wěn)、規(guī)范、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研究生招生工作進行組織領導,負責全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監(jiān)督、協(xié)調,審批錄取名單等工作。

(二)各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應由學院黨總支書記、院長、學院學術分委員會委員代表、紀檢委員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工作,同時負責處理考生申訴。

(三)研究生院牽頭,與校紀委等部門組成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檢查小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全校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wěn)有序開展。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全面考查,重點突出。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礎上,對學術型專業(yè)的考生突出科研潛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的考核,對專業(yè)學位的考生突出實踐能力和應用能力的考核。

(三)堅持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種行之有效的測評方式方法,確保復試與錄取的科學性。

三、復試安排

(一)復試日期:各學院應于4月11日前按照復試比例完成第一志愿及第一次調劑復試錄取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第二次調劑復試錄取工作。詳見各學院網頁復試公告。

(二)復試方式: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選用“云考場”為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平臺。

(三)復試程序

1.發(fā)布復試通知。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通知在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布,調劑考生是否進入復試由各學院會同研究生院確認后在調劑管理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忌皶r關注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fā)布的復試信息,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復試。

2.核對復試信息。在復試開始前由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再次認真核對考生信息包括準考證、學籍學歷、有效身份證件等。信息不符的考生不能進入復試。

考前,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 “四比對” (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詳見附件 考前簽字后電子版發(fā)給學院),確??忌峤徊牧险鎸嵱行?、復試全程恪守誠信要求,要求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及相關信息。

考中,要采取“一平臺”(采取遠程復試的原則上同一專業(yè)應統(tǒng)一復試平臺),“三隨機” (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作弊”。

3.交納復試費用。根據“云考場”網絡遠程復試平臺要求,考生需交納平臺系統(tǒng)使用費,收費標準為30元/人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系統(tǒng)提示交納至平臺所屬公司。

(四)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通過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按學校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在網絡遠程復試前3天通過復試平臺提交相關電子材料。學院按提供材料精準做好“兩識別”、“四比對”的考生確認工作。

1.初試準考證;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應屆考生: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往屆考生: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yè)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蓋有公章的成績證明;

6.報考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須提供在職證明;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證書;

8.學院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類;

9.(1)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2)復試結束后,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五)復試內容

1.復試分數線的確定。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分數線以及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和錄取原則,結合我??忌踉嚦煽兗案鲗I(yè)招生規(guī)模等情況,確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

2.復試名單的確定。學校將根據各專業(yè)招生規(guī)模和差額復試比例,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名單。生源充足的按專業(yè)第一志愿確定差額比例不低于150%,且不得超過150%;調劑專業(yè)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差額比例不低于150%,且不得超過150%。

3.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測試、專業(yè)課測試、綜合面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內容,有特殊要求的學科專業(yè),可根據《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文件中要求,設置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環(huán)節(jié),均以面試形式進行。專業(yè)學位和同等學力考生另外分別有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加試科目測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長不得少于20分鐘,具體時間可由面試專家組根據面試及加試情況適當調整。

復試環(huán)節(jié):由四部分組成,分別為外語測試、專業(yè)課測試、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其中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yè)學位考生(詳見下文)須加考思想政治理論,該加試內容在專業(yè)課程測試環(huán)節(jié)加試完成;同等學力考生除完成以上環(huán)節(jié)考試之外尚需增加同等學力加試環(huán)節(jié)。

具體內容:

1.外語測試:包括聽說能力,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外語測試為日語的考生需安排日語考官。

2.專業(yè)課測試:專家宣讀題目,考生現(xiàn)場口頭作答,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考生須加考思想政治理論,專家提問,考生現(xiàn)場回答。其成績記入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考核內容應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發(fā)展?jié)摿己?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考生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協(xié)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考核等。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加試:除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參加加試外,其他專業(yè)的同等學力考生均須參加加試科目測試。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該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僅供錄取時參考。加試科目考核范圍應至少含有該專業(yè)兩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內容。同等學力考生整個復試時長不得少于30分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要認真做好相關資格審查工作,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得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

(二)為確保面試評分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則上同一專業(yè)只能組成一個面試小組開展面試工作,確因復試考生較多,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段內完成任務需分組開展面試工作的,應提前向研究生院上報面試分組名單,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開展面試工作,但學院須在面試前組織相關面試小組成員進行討論,確定評分標準。

(三)復試全程由各專業(yè)復試小組負責考核,面試成績由每位復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分數,不討論研究,不交換意見。各專業(yè)復試小組要保證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使其充分展示自己的特長,并做好詳細記錄,妥存?zhèn)洳椤?span id="9pcswt3" class="csai-cms-sensitive">專家組組長要做好本小組的管理工作。

(四)復試過程專家及工作人員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認真傾聽考生回答,不得在考生作答時起身離座,與他人言語交流,不得隨意打斷考生回答問題,不與考生探討、爭論問題??紙鋈谭忾]管理,嚴禁使用通訊工具。

(五)復試全過程須在標準化考場內進行,須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各學院應將所有復試涉及的考試材料、監(jiān)控錄像、影音資料等妥善歸類存檔至復試結束后一年,以備復核。

(六)各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及時公布擬錄取信息。

五、破格與加分政策

(一)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確需破格復試的專業(yè),須經學校研究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組織破格復試工作。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二)學校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研究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

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少數民族考生。

2.應屆少數民族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寫了少數民族身份,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yè)”,且定向就業(yè)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的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3.在職少數民族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寫了少數民族身份,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yè)”,戶口和工作單位均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在職人員考生。

4.戶籍所在地與定向就業(yè)單位所在地原則上應一致。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提供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

七、體檢

所有考生在接到擬錄取通知后須到三甲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及時向學院提交體檢結果。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總成績計算和錄取

(一)考生復試成績包括外語測試、專業(yè)課測試、綜合面試成績之和,部分專業(yè)學位考生有政治理論測試,須加入總成績;以上科目單科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二)以上科目記分規(guī)程詳見《考生成績匯總表》計分說明。

(三)擬錄取名單按照各專業(yè)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成績加權構成,初試占60%,復試占40%,各科成績所占百分比詳見《考生成績匯總表》。

(四)研究生院根據各學院確定各專業(yè)的擬錄取名單,結合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的順序,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五)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院網頁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確有異議的,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專業(yè)等信息,并對破格復試、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及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單獨說明。

(六)公示結束后,研究生院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同時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

(七)對推薦免試生按以下要求進行錄取資格復審。

1.完成本科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huán)節(jié)(含畢業(yè)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畢業(yè)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及以上;

3.取得推薦免試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xiàn)不及格現(xiàn)象;

4.自取得推薦免試資格至資格復審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5.確認推免生是否主動放棄錄取資格。

未通過復審者,取消錄取資格。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上報平臺的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公示及平臺備案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p>

1.體檢不合格者;

2.不符合報考條件者;

3.擬錄取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如期畢業(yè)者;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不能按時如實提交材料者;

6.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為不予錄取的其他情形。

九、工作紀律

各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成員以及參與復試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以下規(guī)定,否則視情節(jié)追究相應責任。

(一)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對復試小組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環(huán)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評議內容及評分過程。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選擇能正確執(zhí)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要選派政治過硬、品行優(yōu)良、業(yè)務熟悉、責任心強的人員承擔命題、評卷工作,并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切實提高其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業(yè)務能力。要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所有命題、評卷、參與復試等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協(xié)議。

(三)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相關人員須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試題必須在保密場所印制、封裝過程要有專人監(jiān)督,認真核對,嚴防錯裝漏裝。考后要密封裝訂,統(tǒng)一組織教師評卷。試卷評閱要嚴格執(zhí)行考生個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題評閱、評卷場所集中封閉管理等要求,確保評卷統(tǒng)分客觀準確。

評卷要求有正評人、復評人、合分人、核分復查人簽名。如有更改,評卷人必須在改動的地方簽名。

(四)在公布最終成績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透露成績等相關信息。

十、監(jiān) 督

(一)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面監(jiān)督檢查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二)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協(xié)調督查組監(jiān)督檢查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三)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監(jiān)督檢查本學院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十一、申訴渠道

(一)校研究生院 0971—8237294

(二)校紀委 0971—8804617

(三)咨詢及申訴郵箱:yz10748@126.com

十二、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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