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電力大學,作為一所以電力為特色、工為主干、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高校,其研究生教育一直備受關注。隨著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推進,復試錄取辦法成為了廣大考生關注的焦點。具體請見下文。
上海電力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為確保我校2025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公正公平、平穩(wěn)有序進 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5>的通知》(教學〔2024〕4 號)《關于做好 202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 號)《上海市教育考試 院關于印發(fā)<2025>的通 知》(滬教考院社考〔2025〕4 號),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復試錄取 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1.堅持立德樹人。始終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和 培養(yǎng)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 ”的理念,著力 選拔培養(yǎng)社會主義事業(yè)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堅持德智體美勞全 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 的重要依據。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 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堅持科學選拔。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 試考核評價機制。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yè)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 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 考生的學術創(chuàng)新潛力,專業(yè)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 專業(yè)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yè)發(fā)展?jié)摿Α?/p>
3.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guī)范、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 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
考查基礎上,突出對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素質等的考查,促進 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脫穎而出。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工作
1.我校成立校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執(zhí)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教 育考試院關于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訂 相關管理規(guī)定和實施辦法,上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批并通過后,全面 負責指導全校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制定學院復試工作細則、 負責指導、統(tǒng)籌、協(xié)調、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按照學科專業(yè) 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生的復試。每個復試小組應 由不少于5 名教師組成,并設立組長 1 名。復試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 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報考。
3.各學院須對參與復試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 使其明確工作紀律、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三、復試基本要求
1.實行差額復試,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專業(yè)需要及生源情況按 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2.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 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3.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及 承諾書等內容,對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保密。
4.考場要求: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封存?zhèn)洳椤?/p>
5.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密、集體決策、公開透明。
四、復試安排與錄取辦法
(一)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應準備以下資料:
1.初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
2.往屆考生須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 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考生提供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的學生證原件、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已獲英語四、六級證書者請?zhí)峁┳C書或成績單原件;
4.加蓋有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 章均可);
5.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的原件及 復印件;
6.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例如畢業(yè)論文、專家推薦 信等;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 《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考生須保證資格審查所有上傳材料的真實性,一經發(fā)現弄虛作假 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復試方式
我校2025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下復試形式,復試全程進行 錄音錄像,以備復查。研究生院會同學校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通過現場 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時糾正組考不規(guī)范行為。
(三)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加面試(含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綜合面
試兩種。各專業(yè)具體復試內容及安排詳見相關學院網頁通知。
1.專業(yè)課筆試加面試(含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
專業(yè)課筆試時間2 小時。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知識的綜合 掌握情況,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見《上海電力大學2025 年招收攻讀 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目錄簡介及考試大綱》(https://yjsc.s hiep.edu.cn/e6/68/c948a255592/page.htm)??忌鷱驮噷I(yè)課筆試 的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面試(含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主要包括英語能力測試(總分 占比 30%)、專業(yè)綜合測試(總分占比 25%)、綜合素質能力測試(總 分占比45%)。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政治 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守信等 方面),既往學習情況、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情況; 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潛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外語能力等。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 分鐘。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包括英語能力測試(總分占比 20%)、專業(yè)綜合測 試(總分占比 50%)、綜合素質能力測試(總分占比 30%)。全面考察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工作學 習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學習情況、 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情況;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 能力;科研潛力和和創(chuàng)新能力;外語能力等。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不 得少于 20 分鐘。
(四)總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
1.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其中:
專業(yè)課筆試加面試形式:復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
250 分,其中筆試總分 100 分,面試總分 150 分。
綜合面試形式: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250 分。
2.錄取原則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
(2)所有復試合格考生,按專業(yè)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偝煽?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的初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若初試總成績 再相同,按考生單科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具體詳見各學院復試細則。
(3)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根據本專業(yè)招生計劃、考生總 成績排名、復試錄取細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領導組審核,審定后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 一律不得錄取。
3.錄取說明
(1)下列情況之一一律不予錄?。?/p>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總成績低于 150 分或專業(yè)課筆試成 績低于 30 分);
③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每門成績低于60 分);
④體檢不合格者。
(2)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 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 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入學后3 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 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 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時間安排
1.一志愿復試:2025 年 3 月底前完成。
2.調劑復試:2025 年 4 月底前完成。
各專業(yè)具體復試時間詳見相關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六)體檢安排
擬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學校將安排統(tǒng)一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 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教學〔2003〕3 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 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 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復查
入學后3 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 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測。復查復測不合格的,取消學 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調劑
我校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 信息網(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接收考生調劑。具體辦法按照后續(xù)發(fā)布的 《上海電力大學2025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執(zhí)行。
六、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全程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我校紀委和研究生院將對復試 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jiān)督和監(jiān)察。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要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 及上海電力大學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 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在規(guī)定時 間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 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責成復試小組進 行復議。
我校招生期間監(jiān)督和申訴電話:021-35303739,021-61655040;
郵箱:shiepyzb@126.com,jijian@shiep.edu.cn。
七、其他
本辦法由上海電力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yjsc.shiep.edu.cn/_upload/article/files/ec/e1/8301d6f34a2ea7771b9861f4da62/dda554c0-c9cd-4d71-b862-a606234a2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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